大館當代美術館致力呈現當代藝術展覽和項目,為香港不斷延伸的文化及藝術論述提供平台。美術館由「大館」的藝術部營運,是位於香港中區警署建築群的「大館」的重要部分之一。大館當代美術館現向本地及國際藝術機構和團體公開徵集策展計劃,展覽計劃可於 2020 年夏天在展覽空間實現。
大館當代美術館與其他志同道合的機構及藝術團體合作,呈現高水平的展覽和藝術活動。美術館每年將舉行六至八個展覽,以及與展覽相關的公共項目。這些展覽以表述和支持香港當代藝術為願景,為香港成為亞洲領先國際藝術中心的目標奠定基礎。
申請指引
- 策展計劃可以是香港藝術家的個人展覽;或是有香港藝術家參與的群展;或是由以香港為基地的藝術機構/團體參與策展的展覽。
- 每個藝術機構/團體只限提交一份策展計劃。
- 藝術家可以參與不同藝術機構/團體的策展計劃,申請藝術機構/團體無須事先徵得每位參展藝術家的書面許可。
- 參展的藝術家不能同時作爲該展覽的策展人,除非他/她以藝術團體成員的身份參與策展。
- 申請藝術機構/團體將負責計劃展覽的策展概念及內容。而展覽製作和安裝陳設則需諮詢大館當代美術館團隊。大館當代美術館將負責為該展覽的製作提供所需的物流、基礎設施、展場管理和製作資金。
- 展覽預算需包括運輸、製作、安裝及拆卸、旅費及出版物的開支。該展覽預算亦可包括一個合理的策展費用,建議爲總預算的百分之五。
- 展覽的製作資金將由大館直接支付予展覽項目的參與者,包括藝術家、製作人、作者、物流公司、服務供應商等。
- 大館當代美術館歡迎申請藝術機構/團體向第三方申請其他資金,但申請藝術機構/團體需事先向大館諮詢,並告知大館第三方的資助意圖或贊助條件。
- 若策展計劃曾在其他地方展出,或有巡展計劃,該申請藝術機構/團體需在策展計劃書中註明。
- 由商業畫廊提交或帶有商業目的的策展計劃將不予考慮。
如中文指引和英文指引有所差異,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。
展覽條件
- 展覽面積的上限為 350 平方米。展覽相關的公眾活動如放映會、講座和表演節目可在洗衣場石階或賽馬會立方舉辦(請參考網站上的平面圖)。
- 展覽預算上限為 150 萬港幣。
- 成功獲邀合作的藝術機構/團體須就展覽的實際製作和安裝陳設與大館當代美術館團隊商討。
- 所有的展覽宣傳及詮釋資料須與「大館」商討,並以繁體中文及英文出版。
申請藝術機構/團體需提交一份策展計劃書,當中包括策展概念、初步的藝術家名單、機構/團體介紹和展覽預算。字數在 800 字英文或 1,200 字中文以內,最多包括四張圖像,而策展計劃書的電子檔亦不應超過 2MB。
策展計劃書可以英文或中文提交,而中文策展計劃書則需附上 200 字英文的策展概念概要。
請將策展計劃書的電子檔電郵至:opencall@taikwun.hk
申請截止日期
2019年 8 月 15 日
策展計劃書將由大館當代美術館團隊按其理念、策展價值和申請藝術機構/團體的專業經驗衡量評選。過程將受「大館藝術工作小組」的監督。